体验版
在抵押物转让的问题上,民法典删除了买方关于涤除权的规定(可以适用民法典524条)
抵押权人只能向买方(第三人)主张抵押权,除非抵押物或质物在买方处毁损、灭失,抵押权人可以向买方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物上代位权:第三人明知,且将款给抵押人的,第三人有可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408条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抵押人的行为所造成的(1)抵押人的行为足以妨害(2)抵押人的行为已经造成抵押物价值减损了
当不可归责于抵押人,408条不可用
408条对抵押人应限制于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
第433条:
价值止损条款:当质物或抵押物价值贬损止一定程度时,实现担保物权(本质上属于对担保物权实施情况做出约定,属于390条中的第一个约定)
抵押权的行使期间(可以参照适用701条,享有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抵押人也享有债务人的时效抗辩:保证期间也不能超过主债务诉讼时效
九民纪要第59点
质权、留置权在民法典中没有明确的履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