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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或借用资质的本质是双向的代理行为,是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是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即双方达成一致即合同成立。
投标失败,资金的损失由谁承担?实际施工人承担
挂靠合同风险的分担,由挂靠人承担
《建筑安全管理条例》
最高院司法解释:明确行为无效
建设工程挂靠行为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建设工程挂靠协议是非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有无书面,内部承包协议、管理责任状,分公司承包协议,约定比例管理费)
建设工程挂靠协议是虚假意思表示和隐藏的民事行为
合同无效保证国家利益和第三人的利益,而不是保证双方之间的利益。所以不能通过合同无效让挂靠人获利,就容易导致鼓励非法行为
建设工程挂靠追偿诉讼是基于挂靠方和出借方双向无效代理民事法律行为后果的法律调整和民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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