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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证据审查重点

法律依据:

阅卷审查与听取意见相结合

即阅卷与会见相结合 的方式

单个审查与对比分析相结合

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审查

(1)讯问的时间、地点,讯问人的身份、人数是否合法

是否存在深夜讯问及拘留后所外讯问。
(2)笔录的制作、修改是否合法,是否注明了讯问的的时间起至点,是否告知权利义务,是否经核对。没有核对的,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3)讯问特殊人员,未成年、聋哑人、不通当地语言文字的人,未成年人需要其法定代理人在场。
(4)有无刑讯逼供诱供指供
(5)供述是否反复及反复原因,辩解是否符合常情常理

二)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审查
(审查要点]:
1.证言内容是直接感知还是传闻证据

2.年龄、认知,生理精神状态是否影响作证。3.证人与案件有无利害关系,从而影响其证明力和真实性

4.询问证人是否个别进行、是否权利义务告知,是否核对
5.是否暴力威胁非法取证
6.能否与其他证据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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