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权利序位
1.第28条,29条的权利属性——物权期待权
2.抵押权(担保物权)
3.消费者生存权
4.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5.序位:消费者生存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担保物权(抵押权)>物权期待权
Eg:开发商的玩法(左右手)
(一)关联权利序位
1.第28条,29条的权利属性——物权期待权
2.抵押权(担保物权)
3.消费者生存权
4.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5.序位:消费者生存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担保物权(抵押权)>物权期待权
Eg:开发商的玩法(左右手)
第28条规定 针对二手房
1.何为“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引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
认购协议或者定金协议,甚至只有一张收条
看的是买房的核心要素:双方主体,价款,坐落地,这些是成立一份合同,里面的核心要素,满足这些核心要素,是可以成立为叫一份合同
合同倒签的问题
2.何为“合法占有”?
现实体现:“......”,做成一个非诉业务,给客户做一些辅导
交割协议或者交割清单,交水电气卡,税票,物业合同
派出所或者居委会开具暂住证明
水电气申请办理更名
物业费收据变更房号主体,收据备注更名
社区证明,换一个思路用途
3.何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讲剩余价款按法院要求交付执行”?
现实体现:庭审答辩,发问
适用前提就是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已经没有财产或者被执行中,法院不是合同相对方,这个时候把钱交给法院和交给被执行人效果是一样的,这个钱最后会交给申请执行人,在清偿被执行人债务
庭审答辩中就可以提出愿意把价款交付给法院来执行,并且也是有这个履行能力
申请执行人答辩,围绕28条四个点
4.何为“非因买受人原因未办理登记”现实体现:
(1)“战死沙场”
(2)积极行为
2.1向登记机构——递交过户登记资料
补正通知,邮寄,给中介提出过要求
2.2向对方——提出办理的登记
提出过一个请求
2.3没有提出合理解释——生病住院
(3)常见“忽略事项”
3.1忽略权利负担——抵押,查封
打印产权证明,清楚显示抵押,查封情况
3.2忽略政策障碍
3.3“不良”意图——税款
5.其他注意事项
(1)非金钱债权
(2)“房屋”的具体类型指向——住宅,商铺,公寓,车库,土地,厂房?
【参考案例:北京三中院(2029)京03民终3113号民事判决书】
第29条 针对一手房
1.何为“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引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
2.何为“用于居住+无其他房屋居住”?
看的是名下是否有房子
现实体现:
(1)配偶,父母,子女名下?
(2)农村房屋?
(3)其他省,市?
(4)“学区房”?
3.何为“支付价款超过50%”?
现实体现:庭审答辩,发问
27,28,29条对比
27条: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对抗案外人的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8条
前提: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2.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3.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4.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第29条
前提: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2.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3.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执行异议与复议规定第28条,29条详解
总体异议情况
(一)基本类型
1.行为异议
2.标的异议
3.变更,追加当事人异议
4.参与分配异议
5其他异议
(二)选择原因
1.普适性
2.“具象化”的落脚点
十二个“坑”:
10、追加落脚点
另案起诉的流程,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基础债权的判决案号。
11、追加后的处理(立案执行VS恢复执行)
答案:恢复执行申请书。
另案判决,同样申请恢复执行。
12、救济路径
A、主体:
行为,救济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标的:救济是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B、期限:
行为异议,申请复议的期限为10天
标的异议,提起异议之诉的期限为15天。
3C、终审裁判后
(1)行为异议——监督
(2)标的异议——再审、申诉
(三)执行异议的基本分类
1、执行行为异议VS执行标的异议
指向对象、具体内容
2、变更、追加当事人异议
3、分配方案异议
4、其他异议
28条,买受人是指案外人。
标的异议是在执行异议与复议的28条和2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