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全面修订十周年特别策划:行政诉讼实务精研
课程介绍

行政诉讼实务精研

主讲人

江必新

著名法学家

赵宏

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曹竹平

上海元笙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连续五年蝉联Legalband“中国顶级律师排行榜”政府事务领域第一梯队律师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多家知名法学院客座教授、研究员

陈振宇

原上海高级法院行政庭高级法官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博士

上海市律协第十一届行政法专业委员会顾问

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江必新:如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一、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及时有效地救济当事人权益

(二)使行政行为具有实质合法性

(三)促进行政关系的和谐

(四)提升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效能

(五)维护行政法治的权威性

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基本思路

(一)增设行政异议制度

(二)建构科学有效的行政调解制度

(三)通过诉讼收费形成强有力的激励机制

(四)完善提级管辖制度

(五)扩大合并和并案审理范围

(六)建立示范诉讼制度

(七)建立中间裁判制度

(八)建立飞越上诉制度

(九)调整进入再审的条件

(十)强化裁量权的规则控制

(十一)细化给付裁判的规则

(十二)建立裁判执行指导制度

(十三)整治法律服务业乱象

(十四)健全行政机关不执行裁判的问责机制

三、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需要处理好的若干关系

(一)处理好讲法治与讲政治讲大局的关系

(二)处理好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法性的关系

(三)处理好和谐价值与秩序价值的关系

(四)处理好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

(五)处理好个案公正与制度公正的关系

(六)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

(七)处理好执法力度与执法温度的关系

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

(一)衡平行政争议化解的价值目标

(二)绝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和红线

(三)绝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四)防止争讼机制成为某些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避风港

(五)绝不能让闹访缠诉者获取非法及非正当利益

 

赵宏:行政诉讼中的违法性审查模式与请求权审查模式适用

一、主观诉讼与客观诉讼

二、行政诉讼基本的类型区分

三、客观诉讼与违法性审查模式

四、主观诉讼与请求权审查模式

五、请求权审查模式在履行判决与给付判决中的适用

 

曹竹平:行政诉讼原告的诉讼设计

一、绪论:诉讼设计——原告方致胜的核心

(一)行政诉讼原告方的独特挑战: 对抗公权力、举证责任分配、程序复杂性、潜在的社会影响。

(二)为何需要“设计”? 区别于被动应诉,主动设计诉讼路径的意义:精准定位诉求、把握主动权、控制诉讼风险、最大化实现目标。

(三)诉讼设计的核心理念: 目标导向(是胜诉?是和解?是推动政策?)、证据和程序利用、风险预判、策略灵活性。

二、 诉前策略设计:谋定而后动

(一)精准“选点”:识别可诉性与最佳突破口

深入理解《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及司法解释的新发展;

分析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素(主体、权限、内容、程序、依据);

识别关键违法点(程序违法往往是核心突破口);

评估“利害关系”与原告资格的认定;

(二)目标设定与可行性评估

明确当事人的核心诉求与底线(是撤销?是确认违法?是履行?是赔偿?)。

评估诉讼目标的法律可行性、证据充分性及现实可能性(包括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执行难度、对方可能的反应)。

设定阶段性目标和最终目标。

(三)证据体系的精密构建

证据收集策略: 聚焦核心争议点,穷尽合法渠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场勘查、证人证言、专家意见等)。

“攻击性”证据准备: 预判被告答辩方向,准备反驳证据。

(四)诉前沟通与非诉化解的考量

何时尝试诉前沟通(行政复议、申诉、监察等)?如何沟通更有效?

评估非诉化解(调解、和解)的可能性与利弊,设计谈判策略

三、 立案、质证、辩论的策略设计

(一)诉讼请求的“设计感”

诉讼请求的精准表述:明确、具体、具有可执行性,避免歧义。

事实与理由的叙事逻辑:简洁有力,直击要害,突出行政行为的关键违法点。

(二)立案阶段的策略运用

应对法院“立案难”的策略(如材料补正、沟通技巧、监督途径)。

管辖权选择的考量。

(三)庭审攻防策略的核心技巧

法庭调查阶段的质证技巧:证据呈现的逻辑性、关联性说明;质证的核心在于动摇对方证据“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力。

法庭辩论阶段:辩论焦点的精准归纳与引导;应对被告常见答辩策略(如“裁量权”“公共利益”“程序瑕疵不必然撤销”等)

 

陈振宇:代理行政机关应诉工作要点

一、行政诉讼的特性及应诉目的

(一)特性:被告恒为行政机关

(二)应诉工作主要目的

二、接受被告委托的注意点

(一)确定向法院提交证据截止日期

(二)特殊情况下考虑提出延期提交证据申请

(三)提示行政机关确定应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三、就原告起诉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进行证据整理

(一)是否属于受案范围情形

(二)是否符合起诉期限要求

(三)原告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四)是否属于受理法院管辖

(五)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是否过了履职期限

(六)复议前置案件是否经过了复议程序

四、围绕被告实体主张进行证据整理

(一)作为类案件的证据整理

(二)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案件的证据整理

(三)行政协议案件的证据整理

五、庭前准备工作要点

(一)确定出庭人员

(二)提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带好证据原件

六、出庭工作要点

(一)全面论证行政行为合法性

(二)针对原告观点简要回应

(三)态度平和不激化对立情绪

七、其他需要注意的应诉问题

(一)共同被告间的协同

(二)协助做好行政争议实质解决工作

(三)案后建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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